在我之中有兩個我
在我之中有兩個我。
啊,我的意思並不是患有多重人格症或是人格分裂之類的事情喔。因為我是超高校級的保健委員嘛,有關於疾病或看護的事情最清楚了喔。
嗚哇!我居然用這種好像自己很厲害的語氣說話?明明只是個罪木蜜柑而已,這麼得意忘形了是怎麼回事!?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拜託了,要說幾遍對不起都沒有關係,可不可以原諒我呢?可以嗎?
——什麼的。明明只是在和自己說話而已,我究竟是在尋求誰的原諒呢?但是這一定,也是沒有辦法的吧。自卑性已經根深蒂固在我的內心裡,已經和罪木蜜柑緊緊融合在一起無法分離了。
討厭自己到想要自殺程度的,即是「其中一個」的我。
如果以多重人格的方法來說的話,這個我就是所謂擔任「主人格」角色。
(主人格–多重人格症患平時顯現的人格,並沒有特定的選擇方法)
「這個我」啊,膽小、自我嫌惡、容易慌張、害怕孤獨,然後最明顯的特點就是——只要跟我說,無論什麼都會幫你做的喔!
沒錯。什麼都會幫你做的喔。要我吃蟲子也好、要我脫也好、要在我身上塗鴉也好、要打我也好、要殺死我也好、要我——殺死某個人也好。
只要你願意拜託我,拜託這個比垃圾還要沒有用的我的話——我,就會幫你做的喔!
但是,為什麼只有我得被這樣對待呢?
為什麼大家都不肯原諒我呢?我到底是哪裡不好呢?哪裡做錯了呢?可不可以告訴我呢?
被菸蒂燙了好多次,燙傷是很痛的喔?你知道嗎?
身體被毆打、被玩弄,是很痛苦的喔?吶、你知道嗎?
在眾目睽睽之下,脫光衣服模仿海龜下蛋什麼的,其實並不好玩喔?吶、你知道嗎?知道吧?其實大家都知道吧?
即使如此。即使如此,我也還是做了。因為想要被原諒。因為不想一個人。因為比起被討厭,被當作笑話對我來說還比較好。所以我做了。帶著笑容,帶著非常非常開心的笑容,答應所有人的要求,不管那是什麼樣的要求。
「只要跟我說,無論什麼都會幫你做的喔!」
總是帶著討好別人的白癡笑容,說出這種蠢蛋才會說的話。
可是其實——我才不想做那種事。不管是哪裡的誰來拜託我,其實我都不想做。我才不想幫任何人做任何事。
因為就算做了,也不會也任何人因此原諒我的。
為什麼不原諒我呢?為什麼不原諒我呢?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吶、如果不打算原諒我的話,那我,可以殺掉你嗎?
可以吧?嗯——那首先從誰開始呢?要殺認識的人還是不認識的人呢?從同班同學開始……不,還是從家裡的人開始呢?嗚……嗚……好猶豫喔!
啊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哈,光想著就覺得好開心喔!
——以上,是和剛剛的我完全不同的「另一個我」。
差距很大吧。我也這麼認為。
「這個我」,嗯——為了方便說明,「這個我」就叫黑罪木,上一個就叫白罪木吧。不過我還是要重申,無論哪個,都是「我」,都是「罪木蜜柑」,絕不是其他的人格那樣的存在喔。
黑罪木的出場機會並不多,不如說基本上沒出場過。那還用說嗎,要是出場了我想那大概是垃圾的我終於完蛋的大好日子到來的時候吧。
儘管如此,黑罪木還是一直都存在,尤其是我在替自己治療時是黑罪木出場的最高峰期。然後高興的幻想完畢後,我便會回到白罪木的狀態,繼續我「快樂」得不得了的日常生活。
罪木蜜柑這樣的東西能夠活到現在而不是死一死別再禍害人間,大概就是多虧了這樣莫名奇妙的交棒吧。
喔,不對,最大的功臣應該是那些比我還要脆弱的人,那些病人才對。
啊咧?有什麼問題嗎?
……你問「我」是誰嗎?
啊哈哈,你說是誰呢?
——開玩笑的!對不起、對不起,剛剛那句話太自大了吧。真的對不起。真的十分對不起。我給你下跪,請你原諒我吧!
不過,很抱歉,真的很抱歉,這個問題我無法回答。
如果硬要說出個回答的話,「我」就是「我」啊。
「我」的確是罪木蜜柑,這無可否認。可是「我」並不是黑或白的其中一方,「我」的事情,也從來沒有給別人看過或知道過。今後也沒有這個打算。不如說可以的話,打死我都不會讓「我」被其他人發現。
「我」就僅僅是「我」。雖然在白罪木或黑罪木這樣的我出現之前,「我」其實就已經存在了,可是沒有人任何人曉得這件事。
而且「我」毫無疑問是我之中最沒有用的一個。
白罪木能夠成為大家的笑料,能夠讓我不被討厭。
黑罪木能夠短暫「治療」我自己,讓我能夠活下去。
那麼,「我」到底是做什麼用的呢?假如被這麼問,我也沒有辦法順利的回答。因為「我」大部分時候的工作就是冷眼旁觀而已。
啊!我想到了!
「我」一定,就是為了現在這個時候存在的吧!因為白罪木或黑罪木都很容易恐慌或激動,所以啊,這種說明,一定只有「我」才能做到!
啊,這麼說來就不是沒有在外登場過了呢,不過……嗯,應該沒問題吧。
太好了太好了——總算找到「我」的用處了!最近一直在煩惱這件事呢!
唉呀,真的是太好了,差點就要「被殺掉」了!
嗯?你問我「被殺掉」是怎麼回事?剛才不是提過了嗎?沒提嗎?
黑罪木呢,並不是幻想完就能滿足的喔。那樣的話、那種程度的話,「治療」不了罪木蜜柑的。
必須要殺掉什麼才行喔。
可是我這種廢物怎麼可能去殺害別人嘛,所以啊,我就選擇「殺掉自己」。
不是物理上的傷害,該怎麼說明才好呢……對不起、對不起!明明剛才自稱說明是唯一的用處,結果現在卻不知道該怎麼說明!真的很抱歉!
不過簡單來說……就是從記憶中把「某個我」提取出來,然後先毆打「我」,再慢慢進行分屍、接著絞碎成粉末——這個是最難的一個步驟喔!最後再全部拋進內心的深淵裡就完成了。大概是這樣的感覺。
順帶一提,至今殺害過的有……喜歡草莓的我、喜歡撒嬌的我、喜歡絨毛玩具的我、怕丟臉的我、怕痛的我、怕蟲子的我等。
總之有很多,已經數不太清楚了。
可是,就算「殺掉」,「這些我」有時候還是會頑強的擅自從深淵中再次復活。
所以我很困擾呢。但是大致上還是穩定維持在兩個我——白罪木和黑罪木這樣的狀態,因此也沒什麼大問題。
在我之中有兩個我。
以上,微不足道的最底層垃圾人類罪木蜜柑,今天就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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